开展效能建设 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冯兴吾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8 23:58:30   浏览:829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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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效能建设  提升公证服务能力

冯兴吾

开展效能建设,是增强干部执政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步骤;是实施我市“一主两翼”经济发展战略的基础性工程;是实现我市在全省奋力崛起中加快发展,争先进位的重要保证。作为服务、沟通、监督、公证的法律服务机构,要通过开展效能建设达到“三个提高”,一是提高公证队伍素质;二是提高公证质量;三是提高公证的公信力。
一、深入学习,在思想教育上下功夫
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司法部“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努力推进公证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打造“学习型”组织。
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效能办规定的学习篇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围绕“加强效能建设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效能建设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两者之间的关系”、“加强效能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等课题的讨论,努力提高全体公证人员对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体公证人员积极投身效能建设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抓住重点,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标准,坚持解决突出问题,力求有较大成效。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征求到的建议和意见,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集中加以整改,尤其是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重点加以解决。
结合公证实际上,要认真开展公证服务秩序和公证质量大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法的公证人员,真正做到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全体公证人员皆知;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公证服务秩序明显好转。
三、联系实际,在一流业绩上下功夫
公证机构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从解决当前公证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提升公证服务水平,维护公证的信誉和形象,改善公证执业环境,推动公证事业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平安宣城”做出新的贡献。
公证机构要规范公证服务程序、规范公证办证程序、规范公证处的运行机制、规范公证处的内部管理行为,积极探索公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公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制度建设,在公证处内部管理上下功夫
要围绕创新改革、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公证员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严格公证机构考勤、来人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  公证机构要健全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等程序的制度;健全公证人员绩效评估体系和分配制度;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公证机构资金的合理使用,不断增加积累;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执业责任保险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完善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五、加强组织,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
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扎实推进效能建设。
公证机构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和先锋模范作用。公证处的四名党员应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开展党内民主监督。要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结对子活动等,不断强化监督,努力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同时,要通过聘请20名公证质量服务监督员、发放服务监督卡、回收公证员办证诚信档案卡等方式,将公证机构效能建设推向深入。


安徽省宣城市公证处
           电话:0563-302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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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notary1964@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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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意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意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8]1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发挥粮食风险基金的宏观调控作用,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拨补到位,实现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设立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农业发展银行各级行应切实负起责任,督促财政部门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同时,认真清理财政部门在其他银行的粮食风险基金账户,确保粮食风险
基金全部通过农业发展银行系统拨付。中央对地方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应直接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上。专户账号由省级财政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共同签章上报。省级自筹粮食风险基金也必须按季拨付到粮食风险
基金专户,然后再按规定用途逐级下拨。粮食风险基金未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专户或多头开户的,各级行应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限期纠正。总行将与财政部另行制定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明确有关具体内容。
二、跟踪监测、反映粮食风险基金到位情况。《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风险基金年度最低到位金额由财政部逐年测算,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分行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内粮食风险基金当年核定的最低到位金额和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配备比例,督促省级财政将应
到位资金纳入预算,提前落实资金来源,按季、足额到位。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缺口部分应及时监测反映,督促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增加粮食风险基金解决,并应监测粮食风险基金结余在专户内滚动使用、利息收入如数转增本金的执行情况,使其不以其中任何一项抵顶省级? 普蹦暧Φ轿蛔式稹6粤甘撤缦栈鸩荒馨词薄幢壤轿坏那榭觯鞣中幸笆毕虻钡卣惚ǎ酱倨渚】斓轿弧? 三、严格按粮食风险基金的用途代理拨付。粮食风险基金是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专项资金,其用途有两项:第一,省级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第二,粮食企业执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致使经营周转粮库存增加,流转费用提高,而又不能通过顺价出售予以弥补的超正常库存粮
食利息、费用补贴。农业发展银行担负着粮食风险基金的代理拨付工作,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规定资金划拨程序,保证在接到财政部门的拨款通知书后3日内(节假日顺延)按规定用途如数拨出款项,确保粮食风险基金专款专用。严禁人为压款、扣款或挪作他用。
四、及时做好收贷收息和拨付给企业的各项工作。各级行应督促财政部门加快粮食风险基金拨付进度,做到按月拨付给需要补贴的粮食企业,促进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在粮食风险基金补贴款拨到粮食企业账户后,各级行要根据补贴款的具体补贴内容和企业占用贷款情况,及
时做好收贷、收息和拨付给企业的各项工作。对于粮食风险基金利息补助款,应首先全额收回粮食企业拖欠的贷款利息或利息开支所占用的贷款,剩余部分转入粮食企业的“单位应付利息存款”专户,专项用于在计息日归还贷款利息。对于粮食风险基金费用补助款,应首先收回粮食企业用
于费用开支原所占用的贷款,剩余部分转入粮食企业“企业财务资金存款”专户,专项用于规定的费用开支。
五、对粮食风险基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级行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把粮食风险基金拨付和使用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具体情况,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粮食风险基金开设专户情况;粮食风险基金实际到位情况;粮食风险
基金支用是否符合规定,拨付中有无流失;农业发展银行拨付粮食风险基金是否准确、及时;资金到位后是否收回粮食企业利息、费用开支所占用的贷款;数额是否真实、准确等。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违反规定的粮食企业,要视情况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并限
期纠正。对违反规定的财政部门,要及时沟通,协商处理;无法解决的,要报上级行协调解决。对我行分支机构违反规定的,要自查自纠;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经办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做好粮食风险基金月报上报和分析反映工作。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已与财政部门共同建立起粮食风险基金月报上报制度,今后应继续坚持并加以完善。各省级行要按规定要求做好每月(月后5日内)上报工作,并注意提高月报上报质量,加强对报表的审核,确保准确。同时,强化报表? 治龊头从彻ぷ鳎荒芙鼋鐾A粼谑直砻妫又蟹⑾治侍猓治鑫侍獠脑颍笆毕蜃苄泻陀泄夭棵欧从场?


1998年6月26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厅科技字〔2013〕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加强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交通建设质量和交通运输安全,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实施2013年交通运输产品行业质量抽查的复函》(质检办监函〔2013〕545号)要求,部定于2013年7月至12月对道路用沥青、公路波形梁钢护栏、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公路工程预应力孔道压浆料、突起路标、高密度聚乙烯硅芯管、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备车载单元等七类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进行行业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全国公路使用的道路用沥青、公路波形梁钢护栏、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公路工程预应力孔道压浆料、突起路标、高密度聚乙烯硅芯管、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设备车载单元。
  二、抽查种类及检验项目
  抽查产品种类及检验项目见《2013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检测项目及委托抽查机构表》(见附件1)。
  三、抽查依据标准及文件
  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E20-2011《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T 281-2007《公路波形梁钢护栏》;
  JT/T 457-2007《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
  GB/T 18226-200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
  JT/T 4-2004《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
  JTG TF50-20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GB/T 24725-2009《突起路标》;
  JT/T496-2004《公路地下通信管道 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
  JT/T 495-200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及判定》;
  GB/T 20851-2007《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
  《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3号公告);
  GB/T 2828.4-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GB/T 2828.11-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其他相关标准。
  四、抽查方式
  (一)工程现场
  听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生产企业对产品使用及质量控制情况的介绍,检查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及有关产品质量控制记录,按抽样标准在现场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后续检验。
  (二)生产企业
  听取生产企业对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情况的介绍,检查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及有关产品质量记录,按抽样标准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后续检验。
  (三)经销单位。
  检查经销单位进货凭证,确认产品源头及批次,按抽样标准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后续检验。
  五、抽查组织与实施
  (一)本次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由部科技司组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委托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交通部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承担产品质量抽查及检验工作;交通运输通信信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参与相关交通运输产品的抽查工作。
  (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抽查工作,落实配合部门,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安排专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组织填写《在建公路交通运输产品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并请于2013年7月15日至8月15日间反馈至部科技司。
  (三)抽查检验机构应按照检测标准和《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抽查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规定抽取样品数量,及时上报并反馈抽查结果。
  (四)被抽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抽查检验机构做好抽样检验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或国家有关规定无偿提供抽查样品,对抽查检验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结束后认真填写《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反馈至部科技司。
  六、其他事宜
  本次抽查工作所需费用按国家及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将于2014年第一季度公布。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部科技司:
  联系人:李 奇 联系电话:010-65292100
  传 真:010-65292100
  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李福普010-62079576
      田 波010-62079598
  传 真:010-62075650
  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陆宇红010-62057973、62079142
      韩文元010-62079718
  传 真:010-62017616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检测中心:
  联系人:王 星 010-58278188
      梁家林 010-58278098
  传 真:010-58278927
  交通运输通信信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联系人:秦 律 010-65293506
  传 真:010-65293591
  附件:1.2013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检测项目及委托抽查机构表
     2.在建公路交通运输产品基本情况表
     3.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情况调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3年6月28日







文档附件:

1.2013年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检测项目及委托抽查机构表.doc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kejijiaoyu/201307/P020130711322857353933.doc

2.在建公路交通运输产品基本情况表.doc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kejijiaoyu/201307/P020130711322857501473.doc

3.交通运输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情况调查表.doc
http://www.moc.gov.cn/zhuzhan/zhengwugonggao/jiaotongbu/kejijiaoyu/201307/P0201307113228576232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