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防灾减灾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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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防灾减灾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防灾减灾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2〕6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导“十二五”防灾减灾科技发展,科技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防灾减灾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国家防灾减灾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国家防灾减灾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为全面提高国家防灾减灾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防灾减灾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确保防灾减灾国家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划。
一、国家战略需求
(一)我国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
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具有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等特点。特别是近年来地震、干旱、滑坡、泥石流、洪涝、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接连发生,如2008年初南方部分地区严重雨雪冰冻灾害、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2009和2010年冬春西南特大旱灾、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和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等,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损失。自然灾害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防灾减灾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自然灾害风险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灾区的可持续发展及国家目标的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将防灾减灾作为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任务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系统认知环境演变规律,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修复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高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发展相关技术、方法、手段,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大事,是惠及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科技支撑体系任重道远
科技发展对防灾减灾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防灾减灾科技是民生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和高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面对严峻的灾害风险和挑战,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全国防灾减灾综合能力依然任重道远。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国家科技支撑体系,需要针对我国防灾减灾的迫切需求及各个科技支撑环节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自然灾害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律,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决策指挥、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的技术研究及应用,有效提高防灾减灾的科技支撑能力。
二、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我国防灾减灾科技发展现状与进展
1.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技术研究及技术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重大灾害气候形成机理与预测系统、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洪水演进与预报、近海环流形成变异机理及环境影响等领域取得系列成果。初步建立了地震监测台网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体系,完善了气象、海洋、水文等地面监测和观测网,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及时性得到有效提高。
2.自然灾害灾情和风险评估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体系,完善了灾害危险性和灾情评估指标体系,提出了区域综合灾害损失及风险评估模型,为重大工程选址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技术支撑。
3.国家自然灾害防治工程体系逐步建立。先后实施了长江三峡、黄河小浪底等重大防洪水利枢纽、防旱抗旱基础设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防沙治沙、综合林火防治、防雹增雨、生物灾害防治、牧区防灾基地等自然灾害防治工程体系建设。
4.应对重大灾害的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启动实施的村镇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综合风险防范、巨灾综合风险评估、重大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重大和重点科技项目,有力支撑了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灾害的应急抢险、快速评估与恢复重建。
(二)我国防灾减灾科技发展的薄弱环节
1.防灾减灾科技基础性工作仍然薄弱。某些重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的孕灾环境、形成机理和演变规律尚不清楚,综合监测现代化水平、预测预报精度和时效性有待提高,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2.综合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不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防灾减灾产品、仪器和装备研发不足,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集成示范与推广应用不够,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防灾减灾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
3.灾害风险评估体系有待完善。灾害风险评估缺乏科学系统的指标体系,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相关标准有待完善,对致灾因子的危险性、社会经济系统的脆弱性等方面的研究比较薄弱,尚缺乏适合我国国情的灾害风险评估模型体系。
4.防灾减灾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亟待加强。我国现有的防灾减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依然不能满足综合防灾减灾的需要,防灾减灾科技资源共享和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完善,巨灾风险防范科技支撑能力有待提高。
(三)国际防灾减灾科技发展趋势
1.防灾减灾战略做出重大调整。由减轻灾害转向灾害风险管理,由单一减灾转向综合防灾减灾,由区域减灾转向全球联合减灾,大力提高公众对自然灾害风险的认识。
2.强化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研究。关注巨灾灾害链的形成过程,重视灾害发生的机理和规律研究,加强早期识别、预测预报、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3.构建灾害监测预警技术体系。利用空间信息技术,建设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实现监测手段现代化、预警方法科学化和信息传输实时化。
4.加强灾害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制定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和规范,应用计算机、遥感、空间信息等技术,建立灾害损失与灾害风险评估模型,完善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系统。
三、发展思路和战略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防灾减灾国家目标,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划的科技发展任务,针对《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提出的科技需求,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加强应用技术开发、防灾减灾装备研制和集成示范,强化科技条件平台、研究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防灾减灾的支撑作用。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聚焦民生。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减灾科技发展的出发点,依靠科技,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夯实基础,强化应用。在“十一五”防灾减灾科技发展的基础上,稳定支持防灾减灾基础研究,进一步加强应用技术研发、技术集成和成果应用,推进“科学到技术、技术到能力、能力到服务、服务到效益”的转化,强化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
3.面向需求,突出重点。针对国家防灾减灾紧迫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集中力量研发一批先进适用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增强防灾减灾相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科技水平。
4.整合资源,有效集成。强化机制创新,有效集成部门、地方、企业、社会的科技资源,形成部门协调、资源共享和联合推进的创新机制,推进国家防灾减灾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战略目标
1.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程防治、应急救援、决策指挥、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的科技水平,推动高水平的国家防灾减灾科研和实验基地建设,培养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进一步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缩小防灾减灾科技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全面形成与“十二五”国家防灾减灾目标相适应的科技支撑能力。
2.具体目标
(1)进一步提高重大自然灾害的基础研究水平。重点研究揭示地震、地质、山洪、气象、生态、环境、海洋等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的形成机理,提高预测预报科技水平。
(2)攻克防灾减灾若干关键技术,提升应急救援装备支撑能力。研发并集成一批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装备;编制和修订一批防灾减灾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防灾减灾能力。
(3)进一步提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决策的科技支撑能力。研发防灾减灾相关数据快速获取、远程传输等技术,建立和充实重大自然灾害综合数据库和综合灾害风险数据库,进一步推进国家应急平台建设,为国家防灾减灾决策指挥提供科技支撑。
(4)建设一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科技示范基地。建立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灾害防治、恢复重建技术示范基地,完善防灾减灾科学普及与教育培训基地,逐步形成国家防灾减灾科技示范网络。
(5)新建3-5个防灾减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完善国家重大自然灾害野外观测站网系统,推进防灾减灾科技相关的学科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和领军人才培养。
四、重点任务
(一)重大自然灾害的基础研究
针对我国地震地质灾害、气象水文灾害、生物灾害、海洋灾害、环境灾害等主要自然灾害种类,揭示主要自然灾害的发生机理、动力过程、作用强度与时空分布规律,研究各种自然灾害对社会系统、基础设施、生产系统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危害方式、程度和范围,研究地震地质灾害、台风暴雨洪涝、干旱风沙、低温雨雪冰冻等重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过程的形成机理及其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的发生发展趋势,为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提供科学依据;重视对巨灾及巨灾灾害链形成机理和过程、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风险关系及其适应性范式等方面的基础研究。
(二)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与监测预警技术研究
通过对主要自然灾害的观测和数据采集,建立基于物理过程的灾害预报模型,开发精确、实用的数值预报系统和数据处理技术,提高对突发性自然灾害频率、强度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预测能力。结合自然灾害的形成规律、发展演化机理,开展灾害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探索地震应力环境探测技术,提高全国重大自然灾害隐患的预测水平。完善地震地质灾害、气象水文灾害及海洋灾害等主要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开发全方位自然灾害信息获取技术、多尺度动态信息分析处理和优化决策技术,构建国家和地区重大自然灾害的早期监测、快速预警技术平台。加强对特大地震危险区识别及危险性评价方法、大地震中长期危险性判定及地震大形势预测关键技术、暴雨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山洪灾害监测研究关键技术、地质灾害光纤传感监测技术的研究与示范。
(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与综合风险评估技术系统研发
开发地震地质灾害、气象海洋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定量评估模型,加快基于GIS空间分析技术、遥感动态监测技术、数字化观测技术、GPS精确定位技术和模型一体化的灾情快速评估技术系统的开发,为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提供技术方法。开展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价技术研究,确定灾害发生的概率、强度和区域分布;开展区域承灾体易损性评价,确定不同承灾体在各种自然致灾环境下的脆弱性。研发重大工程扰动区、高烈度区等不同区域的综合灾害风险评价模型,进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开发综合灾害风险分析、模拟与决策系统,实现主要自然灾害风险控制的系统集成,构建综合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与综合应急信息决策支撑平台。
(四)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与决策指挥关键技术研发
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特点,研发灾害应急响应技术体系和应急救助技术系统,重点研发灵活、快速、多途径的应急通讯技术,提高自然灾害信息传输的可靠性和及时性;加强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数据快速获取、处理与共享服务系统建设,研究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综合应用技术和卫星遥感数据获取的关键技术,建立综合航天遥感数据快速集成处理系统,实现重大自然灾害的天、空、地遥感数据一体化快速集成处理,为灾区应急救助和应急指挥提供实时直观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实现应急地理信息的三维可视化服务;加强国家应急救灾物资调度协调系统建设,开展生活必需品一体化应急保障技术、智能化机动式应急救灾安置综合体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建立和完善应急保障标准体系;研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系统,开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演练技术系统;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区域性自然灾害应急技术体系或指挥平台。
(五)灾后恢复重建技术体系研发
围绕灾区恢复重建过程,开展基础设施安全快速诊断与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与重建、工农业恢复与重建、生命线与生产线恢复、水源安全分析测试、灾后环境污染评估与治理、恢复重建动态监测与效果评估等方面技术研发,研发简便易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适于推广的灾后恢复重建关键技术,加强工业和民用建筑、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等的自然灾害设防标准研究。
(六)重大自然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研发
针对地震、地质、洪涝、干旱、台风、风暴潮、雪灾、暴雨等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研发自然灾害综合防治的关键技术和受损生态系统的快速修复技术,增强区域和主要产业部门应对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能力。针对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地面沉降、生态环境恶化等缓发性自然灾害,深入研究地表干旱化、植被退化、风蚀沙化、水土流失、盐渍化以及湿地退化等演化过程,深化对土地退化过程中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壤侵蚀加速、土地生产力下降、生态资产降低、生存条件恶化、灾害风险增大等过程和机理的认识。加强系统的土地退化防治技术和生态系统修复技术研究,构建不同区域自然灾害综合防治的技术模式。
(七)防灾减灾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制
研制防灾减灾新型实用产品,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提高产品性能或功能。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防灾减灾能力有较大推动作用的监测装备、通讯装备、救援装备、防控装备和结构抗灾装备,开发和试制先进实用的生命探测、机器人救援、大型障碍物破除、抢修抢建、滑坡快速排水、放射性核素污染防控、生活保障等装备,促进防灾减灾材料、工艺和装备的技术革新,为提高防灾减灾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改善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八)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建设综合防灾减灾科学仪器设备和研究实验基地、科学数据和文献资源共享服务网络、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防灾减灾科技条件支撑系统。建设国家野外站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国家灾害风险科学重点学科建设和科普培训基地建设。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对防灾减灾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优化,促进防灾减灾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
(九)重点区域综合防灾减灾技术集成与示范
结合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加强中东部城市人口经济高密集区、沿海重要经济区、新兴城市群规划区等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地震高危险区、重大工程扰动区、地质灾害和台风暴雨洪涝及海洋灾害频发区重大自然灾害和巨灾隐患的早期识别、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应急救援与灾后恢复重建等的技术集成示范与成果推广应用。针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自然灾害特点,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重点流域及重点开发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技术集成与示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专业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的防灾减灾模式,形成面向公众的综合防灾减灾技术示范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联动推进防灾减灾科技工作
防灾减灾科技工作是一项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区的复杂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调动各方面资源、整合多方专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
持续增加国家在防灾减灾领域的科技投入,同时引导带动地方、部门的科技投入,吸引社会各界力量,开拓多种投融资渠道,主动探索引入风险投资基金、保险基金等,增加防灾减灾科技领域的资金投入。
(三)整合科技资源,统筹支持防灾减灾科技工作
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凝练科技需求,突出重点,统筹运用国家科技计划、示范工程、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等科技资源,提升防灾减灾科技综合能力,特别注重引导和带动企业参与防灾减灾创新体系建设。
(四)加强学科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技知识普及
加强防灾减灾相关学科建设,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促进应急培训基地建设和科普宣传,通过建设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等途径,全面提高国民的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五)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先进防灾减灾理念和技术
积极参与防灾减灾领域的国际会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结合我国防灾减灾科技领域的发展重点,推进实施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促进国际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建设。开展调研,科学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先进理念、经验技术,缩小防灾减灾科技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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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十点意见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十点意见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的重要力量。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根据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的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集中力量抓好正面教育

  从统一思想入手,稳定社会大局;从国情教育入手,深化四项基本原则教育;从艰苦奋斗教育入手,振奋青年精神,为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做贡献,是当前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三项任务。各级团组织必须集中力量,重点抓好正面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当前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团组织要继续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的有关讲话,用党的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青年思想动态,针对青年中的疑难问题,利用恳谈、座谈讨论、个别谈心等形式,摆事实、讲道理,帮助他们澄清是非,解决深层的思想问题。坚决维护党和政府的领导权威,是稳定局势的关键问题。要广泛宣传在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领导下,我国形势发生的可喜变化和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增强青年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引导团员青年从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兴旺发达的共同利益出发,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维护党和人民的团结。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是当前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重点。今明两年,要从国情教育入手,突出和深化四项基本原则教育。通过开展国情知识教育和社会考察、参观访问、图片展览、形势报告等形式,帮助团员青年从历史到现实,从宏观到微观,全面地认识和把握我们的国情,进一步明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认清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危害,提高青年坚持两个基本点的自觉性。治理整顿是使我国的国民经济走出目前困境的唯一有效途径。要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认清我们面临的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克服困难的有利条件,激发青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完成治理整顿贡献力量。要深入进行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识大体、顾大局,发扬革命传统,振奋革命精神,坚持过几年紧日子,为党为国为民分担困难。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必须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工交财贸战线的团组织要继续开展“双增双节”、劳动竞赛和“五小”发明活动,挖潜革新,为企业的生存发展作贡献;农村团组织要继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脱贫致富、“青年星火带头人”活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各行各业的团员青年都要立足本职艰苦奋斗,埋头实干,争创一流成绩,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奋斗。

  二、认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教育,加强共青团的理论建设

  马克思主义是迄今为止最系统、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人类伟大的认识工具,是团的工作和青年健康成长的指南。各级团组织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全团形成良好的理论学习风气。当前,要重点抓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毛泽东哲学著作、邓小平同志著作的学习,帮助团干部和团员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提高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今明两年,专职干部要集中精力学习《共青团干部马列主义读本》。团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时间,每年累计不得少于一个月,其他干部理论学习时间每年累计不得少于20天。学习情况要由上级团委考核记录在案。团员主要是学好《共青团员政治基础教材》。团员的学习主要是利用团日、团课进行。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干部团员学习马列主义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检查学习情况,要把是否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作为考核、选拔、使用团干部的一个重要条件。

  三、广泛开展学雷锋精神,树社会主义新风的活动

  共青团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先锋力量,历来有开风气之先的传统。在新的形势下,要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内容和要求溶助于青年的职业活动、社会交往、家庭生活中,逐步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要继续开展学雷锋活动和共产主义义务劳动,在团员青年中倡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让共产主义道德因素和风尚在社会主义时代不断发扬光大。要组织团员青年重温雷锋事迹,发扬雷锋精神,学习雷锋高尚的道德情操、刻苦学习的态度,艰苦朴素的作风、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集体主义观念。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为民、便民、利民的各种服务活动,在活动中提高思想觉悟,转变社会风气。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达到五十年代水平而努力奋斗。

  要组织团员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利用周六或节假日,广泛开展共产主义义务劳动,并形成制度坚持下去。每个共青团员每年参加义务劳动的时间不得少于12天,青年可以自愿参加。要通过义务劳动,增强团员青年的无私奉献精神,为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多做贡献。

  四、扫黄除害,活跃青年文化,优化社会环境

  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团组织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向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公害”做坚决斗争。要进一步发动团员青年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参与扫除“公害”的斗争,坚决打击和查禁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等社会丑恶现象和犯罪活动。要发挥共青团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青年除“公害”监督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扫除“公害”的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一手抓“扫黄”,一手抓繁荣,注重抓好青年文化建设,活跃青年文化生活。继续做好向青少年推荐优秀作品的工作,组织青少年阅读、欣赏优秀书籍、优秀音乐作品和影视作品,广泛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技、娱乐活动。要加强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其传播先进思想的作用,努力优化社会文化环境。

  五、维护青年利益,参与社会监督,为廉政建设作贡献

  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是共青团的基本职责。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为维护青年利益服务,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要经常开展恳谈对话活动,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做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纽带;要通过社会协商对话,反映青年的正当要求,架起党和政府与青年相互理解的桥梁。反对腐败是维护青年利益的具体表现。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响应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号召,以参与社会监督中发挥团组织的优势,显示团员青年的力量。要设立监督哨、岗,建立监督信箱,为团员青年参与社会监督创造条件;要调动团员青年的内在积极性,利用组织优势为他们撑腰壮胆,与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与一切打击报复行为和邪恶势力作坚决的斗争。共青团参与社会监督和反对腐败的工作要依照法律和政策进行,起到推动廉政建设的作用。

  六、建立和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抓好制度建设,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建立和健全团员青年的政治学习制度,坚持和恢复团课制度,使政治学习有必要的保证。要把讨论会、形势政策报告会等以适当形式固定下来。要建立青年思想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一定规模的兼职调查员队伍,负责对青年思想和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状况,进行经常的分析和研究,提高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建立考核、检查、评比制度,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团的工作职责中,并作为考核团组织和团干部的重要标准,上级团组织每年要对下级团组织及职能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检查。要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团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积极配合地方党政部门制定和完善青年工作的政策法规,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政策和法律的保证。

  七、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

  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要依靠一定的专门机构和一支精干的专职青年工作骨干队伍来进行。建有青年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或青年思想教育办公室等专门机构的地方,团委要配合有关方面健全和完善其工作职责,发挥其应有作用。撤消的要尽快恢复,没有建立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建立起来。要重点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凡是撤并或削弱团组织机构的地方和部门,要迅速恢复和加强起来;凡是裁减或取消专职团干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要根据中央关于稳定和充实政工队伍的要求,尽快增补和充实人员。要特别加强高等学校团干部队伍的建设,推荐和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干部充实校系两级团干部队伍。按照党委的安排,在政工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中,做好团干部的职称评定工作。要十分重视社会性青年思想教育队伍的建设,对已经建立的“青年思想教育研究中心”、“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组织,要进一步总结、提高、健全和发展。要加强对青年协会、社团的引导和管理,发挥他们在青年思想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八、大力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物质依托

  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创造必要的物质依托。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大阵地建设:一是舆论阵地建设。要切实重视对青年新闻、出版、发行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当前要结合报刊整顿,抓紧时机,做好青年报刊、出版、发行队伍建设,深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提高编辑记者的政治思想觉悟,造就坚定的马克思主义青年新闻出版骨干队伍。二是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要认真抓好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争取党政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实现以青少年宫为中心,以乡镇文化站为骨干,以企业农村连队青年之家为基础的青少年活动阵地网络。坚持思想教育、文化学习、信息交流、文体娱乐四位一体的建设方针,切实把青少年活动阵地办成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三是教育阵地建设。各级团校是培养青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力量的重要基地,要全力办好。当前要特别注意有计划地培训团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努力提高全团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要进一步把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好,充分利用这些基地和各种纪念馆、博物馆、烈士陵园等,对青少年进行生动形象的革命传统教育。要进一步建设和开发各种实践教育基地。大中学生实践教育营地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这几年有了好的开端,要坚持把它办好,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水平,充分发挥作用。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筹集经费,为思想政治工作和各种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

  九、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用榜样的力量来鼓舞和激励青年,是我们共青团的优良传统。各级团组织要下决心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反映时代精神,体现当代青年发展方向的青年个人和青年群体典型,引导我国青年前进。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树立那些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各行各业青年典型。各级团组织要每年表彰树立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的青年典型,广泛宣传、颂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格,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观点,既要精心培养、从严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尊重现实,防止揠苗助长;对典型,要善于扶植,给予思想和工作的各种帮助,要特别注意保护典型的积极性,同各种打击、压制先进典型的思想、势力作斗争。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广大青年见贤思齐,在全团形成一个“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

  十、为青年办实事

  各级团组织要全面体现团组织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的社会职能,把引导教育青年与帮助青年解决实际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本着党政欢迎、青年满意和团组织力所能及的原则,切切实实为青年办实事。各地团组织要为青年创造就业的机会和条件,大力协助有关部门安置青年就业,特别是要做好推荐自学成才青年的就业工作。要根据青年热切成才的特点,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提高在职青年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技能,为各类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青年,及时给予精神上的热情关怀和必要的物质帮助。恋爱、婚姻是青年人生道路上的重要事情,团组织要给予关心,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帮助青年举办简朴、热闹、文明、有意义的婚礼,并为青年提供必要的新婚服务。


          审理破产企业债权清收案件之管见
                ——破产企业债权清收刍议之三

             作 者:袁 青 锋

  破产企业债权是破产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企业依法享有的债权和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至破产宣告前,企业依法取得的债权。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也是破产财产的组成部分,加大清收力度收回债权,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是保护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利益、防止企业资产流失、发现犯罪线索追究犯罪的重要手段。只有审理好破产企业债权清收案件,才能更好地终结破产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破产企业的债权,涉及破产企业职工和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破产企业债权的清收,仅靠破产管理人的努力是不可能做到,必须要依靠法律手段去实现。而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居主导地位,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破产企业债权清收案件的审理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清收债权。笔者认为,审理时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要严格审查企业的对外债权状况。
破产案件受理时,应要求破产企业说明对外债权的详细情况,如债权发生的时间、性质、履行期限、清收情况、担保情况、有无对方认可的证据等情况,并要求其对数额较大的对外债权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如此能促使破产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在法院受理案件前组织相关人员将对外债权的有关情况查清,既能减少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核查对外债权的工作量,又能让法院和清算组根据对外债权的实际情况实行有效的清收。
二、人民法院要加强对破产企业债权清收案件的审理力度。
破产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合议庭应当及时合议,依法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对债务人提出明确的债务履行限期;当债务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时,可依清算组申请大胆采用包括查封、冻结、扣押、扣划、拍卖、变卖等执行手段,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屋、车辆、股权等其他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变现后的款项作为清收回的债权数额入帐;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确无履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并向申请人发放债权证明,待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有履行能力时,由债权证明持有人申请恢复执行。
三、人民法院应完善债权清收案件的审理程序。
为了使破产企业的债权得到最大限度的收回,保证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破产债权清收案件中,应完善审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司法实践中,债务人对清算组发出的《清偿债务通知书》一般不予理睬或不签收。由于破产程序中的裁定除了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能上诉,包括对外债权清收中裁定强制执行的裁定也不能上诉,因而法官对于这种裁定是非常小心谨慎的,在债务人提出异议或收到后没有提出异议时难以直接依据《清偿债务通知书》进行裁定,往往要长时间认真查证甚至亲自调查清楚后才制作裁定,时间和环节多,给债权的清收增加了难度。我们认为,在债务人对破产债权提出异议或没有明确表示认可时,参照民事诉讼法的审判程序规定,及时召集清算组和债务人对异议进行开庭审理,以减少债权核查的环节和时间,保证裁定强制执行的准确性。
四、人民法院应多想办法、调裁结合,最大限度维护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下落不明时,我们可以通过查询工商档案的办法寻找;债务人无存款时,我们可以查询债务人的房产、地产、车辆、对外投资的财产来执行;主张债权的证据不足时,我们可以在对方认可的范围内部分解决问题;债务人认可债务,但提出应落实企业有关返利政策,解决破损、差件、广告宣传、仓储等费用时,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酌情考虑,争取调解结案;企业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超期时,我们可以用调解的方法解决问题。破产债权清收,裁定强制执行是一种解决办法,但在破产债权存在较多瑕疵时,我们还是要多想办法,善用法律,调解和裁判结合才能取得好的清收效果。
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可聘请有经验的破产管理人或改变清算组的组成方式来提高清收效率。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清算组成员可以从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具体可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中选派,让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作为清算组成员,以此解决清算组的工作能力和经验问题,同时提高清算的效率。在清收中,可将聘请费用与对外债权的数量、数额、清收难度以及清收回来的债权金额挂钩,适当提高中介机构的聘请费用,以提高中介机构清收债权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