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减轻低温冻害影响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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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减轻低温冻害影响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减轻低温冻害影响的紧急通知

农办农[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经、农林)厅(委、局):

  1月10日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先后出现较大强度的低温雨雪天气,部分地区还出现了严重的冰冻天气,致使油菜、蔬菜、柑橘、茶叶、小麦等农作物遭受不同程度的灾害。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黄淮南部、江淮、江汉、江南等地仍将持续雨雪天气。为切实加强防御和灾后农作物田间管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实现“以管救灾减灾”,确保夏季粮油生产取得好收成,保障春节期间蔬菜等农产品的正常生产和供应,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抗御低温雨雪灾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和措施到位。要加强工作督导,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深入重灾区开展生产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重点地区和重点作物,及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及早安排雪后恢复生产工作,切实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落实。

  二、强化调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加强灾情调度,在不同地区建立农作物灾情观测点,及早发现、准确评估、及时上报灾情。立春前对重点地区、重点作物的受灾情况要做到“一日一调度,三日一汇总”,第一时间摸清灾害发生发展情况,迅速反馈上级农业主管部门,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建立高效快捷的联络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按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三、开展分类指导,狠抓田间管理。我部组织专家制定了《油菜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蔬菜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果树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小麦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见附件),各地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作物和不同苗情,组织专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抗灾救灾技术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田间管理措施。特别要根据农作物受害程度,进行分类指导,一项措施一项措施地加以落实。同时,各级农业部门要密切关注病虫发生动态,加强预测预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病虫信息;强化应急防治,推进专业化防治,切实将病虫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加强宣传培训,切实搞好服务。各级农业部门在抓好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的同时,要加强信息引导和新闻宣传,积极反映灾区在组织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中的有效措施和突出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组织有关专家,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技术培训班,发放田间管理技术资料,提高农民生产自救水平。要主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搞好农产品运输的组织协调和运力调度;加强“绿色通道”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降低运输成本,保障运输畅通;动员营销大户和定点批发市场,积极组织货源,搞好产销衔接,确保市场供应。

  附件:1.油菜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

   2.蔬菜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

   3.果树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

   4.小麦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油菜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

  1月10日以来,长江流域及黄淮海冬油菜区先后出现罕见的大范围长时间雨雪冰冻天气,1月15日以后大部分地区气温降至0℃以下,而且低温持续时间长,导致冬油菜大面积受冻。其中,湖南、湖北、江西和贵州等省冻害最重;安徽、江苏、浙江以及河南、陕西等省呈加重趋势;云南、四川和重庆部分地区也有冻害。从油菜苗情类型看,冻害最重的有三种苗:一是前期生长发育旺盛的大苗,其中出现早苔早花的油菜全部受冻;二是播栽偏晚的小苗弱苗,由于根系浅,植株抗冻能力弱,有的整株被冻死;三是部分播种、移栽较迟,长势中等但施氮水平偏高、叶片嫩绿的田块,受冻也较重,幼嫩的叶片已出现萎蔫、坏死。冻害的症状主要是苔茎冻裂、萎缩下垂或折断,呈水渍状;叶片受冻呈烫伤状萎蔫,然后逐渐失绿变黄,严重时变成枯白,也有部分叶片因严重积雪造成机械损伤。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未来一段时间雨雪天气仍将持续,湖南、贵州、湖北、江西等省冻害可能会进一步加重,安徽、江苏、浙江、陕西等省也可能会造成更加明显的冻害。为此,农业部油料专家指导组建议广大农民加强田间管理,促进油菜生长发育,减轻灾害影响。

  一、清沟沥水,培土壅根。雪后结冰容易引起田埂倒塌和沟渠堵塞,化雪后要利用晴好天气彻底清理田内三沟,及时清沟排水,降低田间湿度,同时加深田外沟渠,预防渍害发生。解冻后可利用清沟的土壤进行培土壅根,特别是拔根掀苗现象比较严重的田块更要注意培土壅根,以减轻冻害对根系的伤害。

  二、摘除冻苔,清理冻叶。对已经受冻的早苔油菜,融冻后应在晴天及时摘除冻苔,以促进基部分枝生长,弥补冻害损失,切忌雨天进行,以免造成伤口腐烂。要及时清除呈明显水渍状的冻伤叶片,防止冻伤累及整个植株,对明显变白或干枯的叶片要及时摘除。

  三、补施追肥,喷施硼肥。油菜受冻后,叶片和根系受到损伤,必须及时补充养分。摘苔后的田块,要视情况适当施肥,每亩追施5­-7公斤尿素,以促进分枝生长。叶片受冻的油菜,要普遍追肥,每亩追施3-5公斤尿素,长势较差的田块可适当增加用量,使其尽快恢复生长。在追施氮肥的基础上,要适量补施钾肥,每亩施氯化钾3-4公斤或者根外喷施磷酸二氢钾1-2公斤,以增加细胞质浓度,增强植株的抗寒能力,促灌浆壮籽。另外,每亩叶面喷施0.1%-0.2%硼肥溶液50公斤左右,以促进花芽分化。

  四、加强测报,防治病害。油菜受冻后,较正常油菜更容易感病,要加强油菜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密切注意发生发展动态。对发生菌核病的田块,要及时喷施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和代森锰锌等进行防治;对发生蚜虫为害的田块,要及时用蚜虱净、抗蚜威等喷雾防治。

  五、田间覆盖,提高地温。冰雪融化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油菜田撒施草木灰或谷壳,覆盖适量稻草或畜禽粪,以保温防冻,同时可以在开春后向油菜提供养分。

  附件2:

蔬菜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

  1月10日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特别是长江中下游部分地区出现暴雪、冻雨、低温、寡照等灾害性天气,给蔬菜生产造成严重损失。大部分露地蔬菜受冻,无法采摘收获,春夏蔬菜秧苗冻伤冻死,许多简易蔬菜大棚倒塌,加之交通受阻蔬菜调运困难,造成蔬菜市场出现波动,尤其是灾区蔬菜供应压力增大。同时,受灾的中部地区以及长江流域地区是我国早春及春夏蔬菜主产区,由于冷(冻)害毁苗比例大,春夏蔬菜生产将受到较大影响。为保障今年春节及上半年蔬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各地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及时采取防灾减灾措施,切实加强蔬菜生产管理。

  一、露地蔬菜管理。要加强对菠菜、普通白菜、莴苣、小白菜、菜薹等露地蔬菜田间管理,及时清沟排水,天晴后及时中耕除草,加强病虫害防治和肥水管理,及时采收上市。露地栽培的茄果类蔬菜秧苗冻死后,要在灾后抓紧时间采用大棚或日光温室电热线温床快速育苗,有条件的地方要集约化育苗,缩短苗期,争取尽快补种。

  二、大棚蔬菜管理。及时清扫蔬菜大棚的积雪,防止大棚倒塌,对倒塌大棚要及时进行修复,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在大棚四周要清沟排水;大棚内增设小拱棚,晚间多层覆盖防寒保温,日间揭去覆盖物增加光照;阴雨(雪)后陡晴要注意适当遮荫逐渐增加光照;控制浇水,以免降低地温、增加空气湿度、引发病害;晴天加大放风,阴天也要在温度较高的时段适当防风,控湿防病;选用烟剂或粉尘剂防治病虫害。棚内蔬菜冻死的地区,可在灾后抢播一茬普通白菜、小白菜、香菜、生菜、苋菜、水萝卜等速生菜,争取在3-4月上市;及时采取快速育苗的方法,培育瓜类、豆类等喜温蔬菜以及西甜瓜秧苗,争取3月中下旬定植。

  三、蔬菜育苗管理。大棚育苗要增设白炽灯、火炉或电炉等增温保苗;小棚育苗,应覆盖草苫(帘),为防止草苫(帘)被雨(雪)打湿降低保温效果,还应加盖防雨膜。小棚不宜用烟剂防治病虫害。

  此外,为了增加蔬菜供应量,受灾地区近期应在日光温室、大棚里生产豌豆、绿豆、黄豆、萝卜、荞麦等芽苗菜;北方日光温室蔬菜主产区应加强防寒保温、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延长采收期;南菜北运基地应加强信息引导和服务,做好品种调剂及调运工作。

  附件3:

果树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

  进入1月以来,我国南方出现的大范围持续低温、降雪和冻雨等灾害性天气,对湖北、湖南、江西、广西、陕西、重庆、浙江、福建等省区果树造成冻害,尤其是高海拔、高纬度柑橘园受灾较重,已出现枝干断裂、树体冻伤等情况,柑橘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为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防止果树进一步受冻害,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理。

  一、积极预防,做好抗灾准备。要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加强果园的田间管理,做好培土、提早施肥、树体捆扎保温等预防工作;幼年果园,在上述措施基础上,还要采取覆盖稻草保温的措施;育苗圃则要采取全园覆盖稻草和薄膜的保温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夜晚温度低时,可以熏烟防止霜冻危害。

  二、积极应对,减轻灾害危害。一是对已被大雪覆盖的果园,要尽快采取措施清除树枝上的积雪,防止积雪压劈压断树枝,加重受害程度。在清理积雪时,要注意避免对树体造成二次损伤。二是有条件的果园,在清除树体、树盘积雪后,应尽快用稻草包扎树干和覆盖树盘来保温;对育苗圃,清除积雪后,要全园覆盖稻草和薄膜。三是对尚未采摘的晚熟果园,要及时清除果面积雪和薄冰,防止果面冻伤,并尽快组织人力采收,减轻损失。

  三、积极补救,尽快恢复生产。一是适时适度修剪。对受冻的柑橘树,在气温稳定回升后,采取小伤摘叶、中伤剪枝、大伤锯干的措施;对枝干完好,叶片焦枯未落的,尽早进行人工辅助脱叶;对冻伤痕迹明显的枝、干,及时从枝干死、活界下2cm处“带青”修剪。如伤口较大,锯口应涂蜡液包扎保护。对冻死果树,要尽快刨除,补栽新苗。二是加强土肥水管理。气温稳定回升后,对受冻后柑橘园及时进行一次中耕松土;对受冻较轻的柑橘园,及时施用春季萌芽肥,用尿素进行2-3次萌芽期根外追肥;对冻害发生较重的柑橘园,宜勤施薄施,在春梢展叶后用0.3%-0.5%的尿素或沼液进行多次进行叶面追肥。三是及时防治病虫害。对受冻害果园早春全园喷用浓度180-300倍45%结晶石硫合剂,如受冻后发生树脂病、炭疽病等病害,及时选用春雷霉素、多菌灵、甲基硫菌灵、代森锰锌等进行防治。四是适当控制花量、果量。受冻后落叶多的柑橘树,在春季开花前应短截或疏剪部分成花母枝,以减少花量;在第二次生理落果结束后,对挂果较多的植株还应及时疏果,减少树体负担。

  附件4:

小麦防寒抗冻及灾后恢复生产指导意见

  1月中旬以来,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和浙江等地连降大雪,部分地区暴雪。此次降雪范围广、时间长、强度大,同时伴随低温、寡照,对小麦生产造成一定影响。黄淮海、长江中下游麦区小麦正处于越冬期,降雪可以补充土壤墒情,降低春季虫害基数,控制小麦旺长,对小麦生长总体有利。但长江中下游麦区的湖北、安徽等部分地区小麦播种偏早,出现旺长,低温导致部分拔节春性品种幼穗受冻;黄淮海麦区北部和西北麦区的河北、陕西、甘肃等省以及山西中部、山东北部小麦播期偏晚,苗情偏弱,抗冻能力较差。目前,大寒已过,立春将至。我国冬小麦将逐渐进入返青、起身和拔节期,正是调节群体结构,开展冻害等灾害补救的重要时期。各地要紧急行动起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春季田间管理。

  一、强化肥水管理。各地要因天、因地、因苗,开展小麦肥水管理,促弱苗早发增蘖,稳壮苗生长保蘖,控旺苗过多分蘖,力争促弱转壮、保壮稳健。一是因苗施肥浇水。对于受冻麦田,应于返青期利用墒情较好、土壤返浆的有利时机,追施三元复合肥,促分蘖发生,小蘖成穗;对于冬前群体不足或苗小、苗黄、苗瘦的三类麦田,应于返青期5cm地温稳定在5℃以上时追肥浇水;对于地力水平中等、冬前群体较足的二类麦田,可在起身期进行肥水管理;对于基础地力较好、总茎蘖数适宜的一类麦田,要在拔节期进行肥水管理;对于磷钾肥用量不足的田块,要合理追施氮磷钾三元复合肥,促进小麦生根、长蘖和苗情转化。二是及早清沟理墒。南方地区对未开沟的套播麦田要及时开挖田内三沟;对已开沟但配套不完善的麦田要及时疏通;对冬季冻融交替、田埂塌落的麦田,要及时挖沟筑埂,做到沟渠相通,确保排水通畅,防御渍害。

  二、强化病虫防治。要重点做好小麦条锈病、纹枯病、赤霉病、白粉病和吸浆虫、麦蚜、麦蜘蛛等病虫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加强预测预报,最大限度减轻病虫损失。要建立条锈病监测和防治应急制度,继续推广“准确监测,带药侦察,发现一点,控制一片”的防治经验,力求早发现、早防治。此外,要及早化学除草,减轻杂草为害。

  三、强化生产指导。各地要加强行政督导,组织干部包区包片,做好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组织专家、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查苗情、查墒情、查病虫情,开展巡回技术指导,解决生产技术问题。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更快、更广地发布天气、病虫和技术信息,引导农民搞好田间生产。

  四、强化技术培训。各地要采取“省抓市、市抓县、县抓乡、乡抓村”的形式,一级抓一级,组织专家、农技人员,层层开展技术培训,切实抓好科技入户工作。要通过科技下乡、专家大院、三电合一、现场观摩、专题讲座等途径,普及田间管理适用技术,切实提高技术的到户率和到位率。

  五、强化防灾减灾。各地要清醒认识自然灾害的严重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尤其是对低温寒潮、“倒春寒”等降温天气可能造成的小麦冻害,要及早做好应对准备。同时,提前做好南方防渍、北方抗旱工作,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力争小麦丰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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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

文化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

文市发[200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人事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迅速。为更好地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文艺工作者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来自于民间、成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基层文化市场、丰富城乡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文化、财政、人事和税务部门要提高对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要根据表演门类、艺术水准、经营模式和布局结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符合本地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目标、措施和相关政策,努力挖掘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演艺资源,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健康发展。
二、放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市场准入。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鼓励社会资本以个体、独资、合伙、股份等形式投资兴办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扶持农民和民间艺人自筹资金组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取消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注册资本限额的特殊规定和个体演员证,允许成立个人独资、合伙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允许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以合资、合作、并购等形式,参与市、县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允许国有文艺院团演职人员经单位批准离职自主创办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县级文化和工商部门要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时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简化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演出审批手续。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从事演出活动,在申报、审批等方面与国有文艺院团享受同等权利和义务。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部门可直接受理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演出申请,应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符合条件的,发放批准文件。对外埠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不得指定承办单位。有关部门要维护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的合法权益,在审批监管中不得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创作演出的指导和支持。要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创作演出剧(节)目的指导,使之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对于适合在基层特别是农村演出的优秀剧本,可由政府出资购买版权,免费提供给包括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在内的县以下基层文艺团体移植、改编和演出,同时鼓励著作权人许可这些表演团体无偿使用其创作的优秀剧(节)目在农村演出。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中的民间音乐、歌舞、戏曲、说唱等项目。在全国性文艺评奖、文艺调演和表彰活动中,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原创剧(节)目,应与国有文艺表演院团同等待遇。鼓励社会资本向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公益性演出提供捐赠,捐赠部分可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五、鼓励和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对外文化交流。鼓励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政府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支持有条件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国际民间文化交流活动。鼓励有比较优势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到国外演出、投资、注册公司,在信息咨询、宣传推广、营销人员培训等方面,与国有文艺院团同等待遇;经批准的重大演出项目,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审批、人员出入境及物品通关方面,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对积极开拓国外市场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凡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其资质和市场前景,给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允许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依法邀请国外文艺表演团体或个人参加本团的对外演出活动。
六、加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人才培养。文化部和省级文化厅(局)可委托有关艺术院校,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供方便。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民营表演团体就业。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深入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开展业务辅导。鼓励兴办民办艺术学校。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中,与国有文艺院团演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同一标准。
七、完善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管理。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引导和规范,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培训,增强法制意识,倡导诚实文明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演出活动,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严格内容审查,强化现场监管,抵制低俗之风,对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宣扬淫秽色情和邪教迷信、利用人体缺陷或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表演等,要坚决予以制止。要帮助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建立会计核算制度和劳动合同关系,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演出行业协会建设,制定行业规范,鼓励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及其经纪入和骨干演员加入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
八、努力形成有利于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文化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宣传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优秀剧(节)目、优秀演员,提升行业形象。组织文艺评论家关注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作品,在媒体上进行宣传评介,选择其中一定数量的优秀剧(节)目在电台、电视台播放。组织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汇演、调演,并通过各类艺术节推介优秀剧(节)目。对优秀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给予表彰。

文化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关于试点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试点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办法(试行)

1987年7月30日,国家教委办公厅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课余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作好高校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试点工作,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科学文化知识合格,并具有较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专门人才,保证学校体育运动训练工作健康发展,逐步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特制订高校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学校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关心,并切实安排好学生运动员培养教育工作。
(二)学校应在主管体育工作校(院)长领导下,由校(院)办公室牵头,有关学生管理、教学、后勤、体育工作的人员参加组成相应领导机构,其中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试点工作中的教学、教育、训练、学籍管理、教师配备后勤等各项工作。
(三)有关系(科)应有一位系(科)主任分管试点工作。
(四)运动训练工作由体育部或体育教研室负责,有条件的学校可成立训练竞赛组(室)。
二、思想品德教育
(一)应切实加强运动员政治思想品德教育,教育运动员努力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使运动员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和体育运动的骨干。
(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运动队配备政治辅导员,成立党、团组织。关心运动员成长,并保证运动员政治学习和参加政治活动的时间。注意结合运动队的特点,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三)制定运动员守则。建立各种奖、惩制度。加强运动队精神文明建设,表扬先进,并对违反校规校纪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处分。
三、教学与学籍管理
(一)要确保运动员达到学校教育培养目标。注意选择适合运动员学习的专业;制订符合学生运动员实际情况的专门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对运动水平较高、训练任务重、学习困难的学生,可试行累计学分制、并将体育训练计入选修课学分,或者减免某些次要课程,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二)教学形式,可试行集中编班,统一进行教学训练,或学习分散训练集中的形式。
预备班采用集中、统一进行教育、教学和训练的形式。应根据升入本科后的专业要求,安排预备班的教学计划,选择教学内容。
(三)学校对运动员所在班级,应配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并适当提高他们教学工作量的系数。因训练和比赛所缺课程,校、系教务部门应安排补课。
(四)应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对运动员在校期间的政治、文化学习以及运动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思想品德差、学习成绩不合格、训练不努力、运动成绩下降的学生应及时调整、处理。
在执行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时,应照顾运动员的实际情况,可在上课时数、考勤、选课、考试、调换专业、修业年限等方面做出补充规定。学校应设立运动员学籍管理专卷。
四、运动训练
(一)坚持科学训练原则,探讨学校环境下培养品学兼优的体育人才的规律,形成具有学校体育特点的运动训练方法和体系。
(二)应制订运动训练大纲;制订系统、科学的运动训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编写训练教材,加强医务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三)保证学生训练时间,平时每天要有二至三小时的正规训练。赛前和假期,可根据需要安排时间进行集训。
(四)加强运动训练的科学研究,发挥高校人才和设备的优势,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提高运动训练水平。科研工作应纳入学校科研计划。学校应积极参加校内、外有关体育运动训练的学术交流活动。
(五)积极参加全国和地区性的体育比赛,推动运动训练水平不断提高。
五、教练员
(一)教练员应是思想品德好,事业心强,认真负责,有较高专项业务水平,熟悉高校教学特点,有较丰富运动训练经验的体育教师或体育工作者。
(二)教练员的确定,应由体育部或体育教研室选拔、推荐,经学校领导机构审批决定,可试行聘任制,履行聘任手续。应明确教练员工作任务和职责。
(三)教练员运动训练的工作量应与体育课教学工作量等同计算。
(四)学校每年对教练员的工作进行评定,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训练水平不高的教练员应及时调整。
六、经费与生活管理
(一)为保证试点工作的开展,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应优先列入基建计划。
(二)学校在不挤占一般体育经费的前提下,列试点工作专项经费,以保证正常开支。专项经费开支项目一般包括维修、添置消耗性体育器械、设备费用;伙食补贴费用;参加比赛的费用;补习文化和观摩学习的费用;服装装备费用等。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运动员招生、医疗等其他费用仍从学校公务费、医疗费等相关经费中支出。
(三)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标准,可参照执行国家体委、财政部、商业部(85)体计字《关于下发优秀运动员、专职教练员伙食标准规定的通知》,原则上按照四类灶的标准执行。对少数尖子运动员可以执行三类或二类灶的标准。补助办法,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条件,具体安排。为保证学生营养,应尽量创造条件,建立运动员食堂。
七、评估与奖励
国家教委会同国家体委,根据《规划》中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以及本办法的条款,组织人员定期对试点学校进行评估。每四年评选一次试点工作先进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差的学校,进行批评或调整。
有条件的学校,可试行体育奖学金办法,对品学兼优、运动成绩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